-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2-00066
- 备注/文号:南环委办〔2022〕3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南安市石材行业全方位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石材行业全方位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南安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南安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改善全市石材行业生产环境,加快提升石材行业整体形象,建设美丽南安,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1.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的191家石材企业。
2. 全市石材加工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正常生产类
查环境保护规范性方面。核实“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持证排污;对比环评批复,项目实际产能、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是否产生重大变化,防护距离落实情况;检查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粉尘颗粒物是否配套集尘降尘措施,碎石边角料处理处置去向,泥浆临时堆场是否具备防渗漏、防雨措施。
查产业结构方面。项目产能、亩产税收、占地面积、用地审批、用电量等。
(二)关闭取缔类
主要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内的131家关闭取缔类石材企业,核实是否落实“三断一清”。
三、工作安排
(一)联合检查阶段(6月6日-6月15日)
以行政村(居)为单元逐一进行排查检查,属地乡镇指派村情熟悉人员配合开展。以现有石材企业清单为基础,检查组逐一排查检查片区内石材企业,对于单个企业注册一个以上企业名称的要明确登载关联情况,对于清单外石材企业一并补充纳入检查清单,确保不重不漏。每日汇总报送到石材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二)整改提升阶段(6月16日—8月31日)
石材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检查情况逐一进行会诊,按照“一厂一策”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分解下达至各责任企业和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责任企业按照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措施。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完成整改。对于整改无望的,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
(三)验收销号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检查组定期调度跟踪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进度,及时组织对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验收。经验收达到整改要求的,检查组提请石材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销号,并按照“一厂一档”建立档案材料。对关闭取缔的企业,按照关闭类进行建档并予以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石材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提升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总结报告呈报泉州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石材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抽调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和电力公司人员组建15个检查组。
(二)落实部门协作。各检查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市政府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固定证据,做好立案查处移交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聘请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指导单位,协助现场核实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提供“一厂一策”整改意见建议。
附件:1.南安市石材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南安市石材企业现场检查记录表
3.2022年度南安市石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摸底表
附件1
南安市石材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易辉泉
副组长:吴紫星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子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督局、城管局、税务局、南安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能源工贸集团、南翼置业集团、园区集团、供电公司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挂靠南安生态环境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紫星局长担任,下设15个检查组,负责全面排查检查石材企业、跟踪督促责任企业落实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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