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2-00024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2〕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07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开展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推进绿盈乡村建设,按照南财〔2021〕338号文件有关要求,现拨付第二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35万元给你们,专项用于省新镇南金村、园内村、金淘镇晨光村、柳城街道杏林工业区、罗东镇罗溪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第二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二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安排表
序号 |
单位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万元) |
小计 (万元) |
1 |
省新镇南金村 |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
3 |
3 |
2 |
省新镇园内村 |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
7 |
7 |
3 |
金淘镇晨光村 |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
3 |
3 |
4 |
柳城街道办事处 |
杏林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7 |
7 |
5 |
罗东镇政府 |
罗东罗溪段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15 |
15 |
合 计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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