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19-00032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19〕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0
各乡镇(街道)环境监督管理站,水头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行“清单式”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着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局、统计局、税务局、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制定的《2019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负责对污染源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我局确认的检查对象名单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环境监督管理站,水头分局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检查,认真填报2019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抽查事项清单于11月29日前报送局法规科汇总。
附件:1.南安生态环境局2019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 2019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一般、守信29家)
3. 2019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一般,失信92家)
4. 2019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重点,守信4家)
5. 2019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重点,失信5家)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 20 日
(此份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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