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19-00004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19〕68号
- 发布机构: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7
水头镇、石井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海漂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37号)精神,2月份南安生态环境局、市环境卫生管理考评中心联合对我市海岸带(近岸海域和海岸线向陆一侧200米的陆域)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暗访考评。考评发现:
1.水头镇滨海医院路口-五里桥文化公园海岸带个别路口存在保洁不到位、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2.石井镇淗江码头及青年闸海岸带周边存在保洁不到位、环境卫生差、建筑垃圾及1月份泉州通报点仍未整改等问题;
3.石井镇钓鱼台至龙凤演艺城海岸带周边存在保洁不到位、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现将2月份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整改函(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确实做好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日常巡查保洁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日常巡查保洁,提升海岸带保洁质量,并于2月28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南安生态环境局和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评中心。邮箱:nnhk28@126.com、 nawskp@126.com。
附件:1.水头镇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整改函
2.石井镇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整改函
南安生态环境局 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评中心
2019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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