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11 16:21

     

     

    南安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编制本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南安”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下载。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城路77号城乡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62300,电话:86387199,电子邮箱:nascxgh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城乡规划局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7124号)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各项活动和“向优秀看齐,当南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副局长分管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多次在局务会上强调依法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各科室(分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在613日,制定下发了《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的工作措施》(南规办〔201714号),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今年的绩效考评方案中,增加考核指标的权重分值,把信息公开的规范化、重点信息类别的公开质量和数量等纳入考核指标中。

    (二)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继续推进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历年来,我局都将重大规划项目和涉及民生的重点规项目,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公开,便于市民知晓,提出意见。2017年,我局门户网上公开了《南安市李东村尾桥石结构房屋成片改造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城西组团贵峰红山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批复》、《南安市石井镇水系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公示》等一系列重要规划内容。同时,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部门预算决算、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信息等内容为重点,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南安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预算公开》等,同时规范做好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三)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着力打造内容齐全、功能完善、运行稳定的政务公开平台。一是携手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如在《南安商报》上刊登一些重要规划项目的公示。此外,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如结合城乡规划法宣传等专项工作,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使社会各界对规划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深入,对规划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公开61条信息。其中网站公开信息61条、依申请公开5条。对经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均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相关现场等地公开项目规划许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公示、行政许可、政务公开、规划宣传、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及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我局相关行政信息,还不定期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现场和街道、镇政府等处主动公开公示最新规划成果。二是将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告知、统一送达,实行集中审批,并在窗口公开行政执法(政务)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和办事内容、主要办事程序和承诺期限、工作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以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南安市城乡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47.html)上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向公众提供规划动态信息服务。四是主动通过南安商报、南安电视台等各主要新闻媒体对规划编制、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报道。五是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全局办公场所实行开放式办公,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答疑解惑,宣传规划方面法律法规。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策解读数量。对于上级机关关于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策解读,我局及时在官方网站上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开展解读政策工作。如20175月,我局及时在东南网和海丝商报等主流媒体上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报道。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制定并完善我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把网站建设作为开展“阳光规划聚民智,优质服务暖人心”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将网站改版升级,重点对网站首页版面,以及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重要栏目重新进行调整设计,规划行业特色风格更加鲜明。通过改版建设,我局在网站上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规划审批透明度,传递泉州城市发展的最新资讯同时完善了规划网站的咨询交流平台,畅通了与群众网络互动沟通渠道,增强了政民互动效果。我局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浏览我局的官方网站,坚持当天搜集和发现涉及我局的网络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呈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并及时回复。今年以来,共收到各类咨询150余条,均及时认真回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我局2017年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历年共受理申请信息公开13件。主要受理方式是网络申请和办公现场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公开的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对受理的5件申请,认真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至20171231日,我局未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稍显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网站信息与群众的互动方面薄弱;三是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含糊,不准确,导致无法准确答复。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1

    80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1

    74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6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

    1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2

    4

          3.信函、传真申请数

    3

    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

    1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

    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2018 年1 月9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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