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5-00096
    • 备注/文号:南资源公示〔2025〕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9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时间:2025-03-19 1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南安市XY2025001号

    地块位置

    溪美街道彭美社区

    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478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386万元

    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FAR≤1.4;建筑密度D≤35%;绿地率G≥30%;

    受让单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

    备注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安市供电公司备用调度指挥数据中心地块规划意见的函》(南资源规〔2023〕566号)

      二、公告期: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本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在公告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其他事项

      该地块出让地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教育费附加和契税等政府规费,相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承担缴交。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交77.2万元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剩余部分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出让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科

      单位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

      邮政编码:362300

      联系电话:0595-86370625

      联 系 人:陈先生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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