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2-00165
- 备注/文号:南资源公示〔2022〕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7
《南安市柳湖2号地块规划调整论证》已编制完成,并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评审。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7日
二、公示位置: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栏,柳城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一)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5-86383452;
(二)电子邮件:将书面建议发送至电子信箱ghk6383452@126.com;
(三)信函:将建议或意见寄至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南安市自然资源局(邮编:362300)或传真至0595-86387399。
公示期内,该地段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对调整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上方式查询了解,向我局反馈意见,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示!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柳湖2号地块规划调整论证
一、规划范围
南安市柳湖2号地块规划范围为柳湖南路以南,南大路以东,颍川路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3.3公顷。
二、必要性
(一)上位政策引导
1. 南安市市政府发布《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响应“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关于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号召。
(二)自身发展需求
1.第五小学周边商住房不断开发,居民大量增加,对第五小学提出了扩容需求。
2.为了实现已征迁居民的就地还迁需求,保障社会的公平性,需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进行论证优化。
三、规划目标定位
南安市老城核心的更新示范,以居住和服务配套为主要功能的环湖人居的示范区和环湖风貌的展示区。
四、空间结构建议
规划建议形成“一心、两带、三区”的空间格局。
一心:第五小学教育核心;
两带:彭美溪滨水景观带、南大路核心景观带;
三区:临湖休闲居住区、滨溪生态居住区、社区公园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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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