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0-00101
    • 备注/文号:南征启 〔2020〕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5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时间:2020-06-05 10: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郭前村、苏内村,具体详见《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刘心心,联系电话:0595-8608710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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