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0-00019
- 备注/文号:南资源公示〔2020〕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13
2019年12月31日,依据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我局对罗东镇罗东村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布(南资源公示〔2019〕20号)。经研究,该公示地块主要规划经济指标中,建筑密度由原“建筑密度≤30%”变更为“建筑密度≤36%”,其余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
罗东镇罗溪村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医院) |
50 |
91135 |
1.0<FAR≤3.8 |
≤36% |
≥30% |
该地块协议出让计划公告延长至2020年2月23日,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该地块协议出让计划公告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在公告时限内接受书面意向用地申请,报名地点: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86370625。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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