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19-00120
    • 备注/文号:南资源〔2019〕76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1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督促建设工地、采石砂场企业落实渣土石料规范运输的通知
    时间:2019-12-11 11:10

    局自然资源利用监管科、地矿与生态修复科,市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各资源管理所: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在建工程及采石砂场摸排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19〕75号)部署要求,现将切实做好督促建设工地及采石砂场企业落实渣土石料规范运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资源管理所及相关科室(大队、中心)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建设工地、采石砂场企业加强对渣土、砂石料运输的源头管理,督促企业对渣土、砂石运输发包给建筑废土砂石运输目录库中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在车辆出入口处安装纳入渣土办管理平台的抓拍系统,设置三级沉淀池及高压冲洗设施,常态化喷淋除尘,做到运输车辆密闭、净车出场。

      二、各相关资源管理所牵头,相关科室(大队、中心)配合,根据前阶段排查出来的《南安市采石砂场渣土运输管理摸排表》《南安市建设工地渣土运输管理摸排表》,对不规范运输的每一个项目逐一发放《南安市建设工地、采石砂场渣土砂石规范运输通知书》(见附件1),限期十五天内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约谈,并发函给市渣土办商请予以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各相关资源管理所要加强抽查检查,发现辖区内的建设工地、采石砂场存在违规车辆运输,特别是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函告市交通部门、交警大队依法查处。

      四、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资源管理所截至2020年1月底前应于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将上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地矿与生态修复科汇总。

      附件:1.渣土砂石规范运输通知书

      2.南安市采石砂场渣土运输管理摸排表

      3.南安市建设工地渣土运输管理摸排表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