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19-00116
- 备注/文号:南资源告〔2019〕4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05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67号)的文件精神,摸清全市农村范围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南安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南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2018年度国家下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涉及的全部农村村民居民点(203地类)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国有建设用地和零星固有建筑物。
(二)2018年度国家下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涉及的城市和建制镇范围(201、202地类)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
二、调查内容
以宗地为单位,调查每一宗土地权属、权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
三、调查方法
南安市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具体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专业技术队伍承担。
(一)地籍和房屋测绘。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量、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等方法测绘土地房屋现状线划图。
(二)权属调查。对土地房屋权属来源资料、界址、位置、面积、用途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基本信息进行逐户采集,并对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实地拍照。
四、调查时间
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宜
(一)地籍调查是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基础数据,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土地证、土地权属来源等材料,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调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调查,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有不法人员利用本次调查进行非法收费或非法活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南安市自然资源局举报。
监督电话:86391075
特此公告!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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