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3 16:48

    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6148号)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 1 1 日起 2016 12 31 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湖中路36号;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90512;电子邮箱:nasgaj512@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201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6148号)要求,南安市公安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南安市公安局公安局长庄文斌任组长,由副局长陈志彬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黄振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同时确定一位同志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自查自纠工作,杜绝各种泄密、失密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制度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及定期考核等制度,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真正用制度进行管理,确保高质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围绕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加强公开力度,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2016年,共主动公开公安机关各类政府信息38条。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所有保留的事项均通过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公众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的查询和监督。同时,各个窗口均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实行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窗口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办公区域,全面细化了审批流程、时限、申报材料、设定依据、申报表格、填写范例、注意事项等信息,严格落实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各项制度。共清理出行政权力419项(行政许可26项,行政确认34项,行政处罚254项,行政强制35项,行政征用7项,行政监督检查37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公共服务事项55项;编制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172张(行政权力事项159张,公共服务事项13张)。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健全涉警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等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搭建南安市公安局微警务集群平台及派出所微政务系统,对接所有下属业务部门,纳入所有下属派出所,通过市局统一微官网路口,实现出入境业务、户籍业务、交通违法查询及处理、报警系统、交警快处等业务在线处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年内,召开新闻发布会、赃物认领大会6场次。发布群众深恶痛绝的盗车、扒窃、电信诈骗、街头诈骗、招生诈骗等预警宣传信息500余条。五是落实便民服务举措。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警、治安大队分中心窗口建设工作,细化具体操作标准,缩短事项办理时限,形成“流水线”式工作标准,方便群众办证办事。交警大队首创道路交通非现场违法智能受理系统,将排队叫号管理(实名+人像)和业务处理有机结合起来,简化了非现场违法处理程序和手续,极大地提高窗口处理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南安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全文电子率达100%2008年以来,南安市公安局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4条,全文电子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南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据统计,2016年南安市公安局共刊发新闻报道1358篇,其中,中央级媒体5篇,省级媒体68篇,与福建电视台合作拍摄《平安南安》专题片;通过@南安公安 官方微博、“南安110”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资讯。三是坚持每年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治安座谈会,通过人大、政协向社会各界通报公安工作情况,邀请校园小记者团、南安市特殊学校师生等各界群众走进我局听取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公安局大院内开辟警务公开专栏,窗口单位设立电子显示屏,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编发各类办事一次性告知材料。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制定《南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解读范围,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及时进行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进一步发挥南安公安公众服务网和“南安公安”微信、微博等重要载体的作用,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健全涉警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等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年内,召开新闻发布会、赃物认领大会6场次。发布群众深恶痛绝的盗车、扒窃、电信诈骗、街头诈骗、招生诈骗等预警宣传信息50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南安市公安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9条。2008年至今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7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南安市公安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9条,经办理,同意公开答复数6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条,不予公开答复7条,信息不存在5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中2条属于警务工作秘密,5条属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南安市公安局没有收取相关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费用。2008年至今,该局未收取过申请人相关费用,为申请人减免费用101.6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2起,原因主要在于申请人不服我局作出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2起均依法驳回起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传统警务模式上,工作方法相对单一,没有注重通过新兴媒体和新兴平台的扩大公开信息知悉范围,工作受众面较窄。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与工作需求相比仍显不足,对工作人员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仍待提高。三是运行机制有待完善。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7,南安市公安局将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要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更好地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作用;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二要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在线访谈、公安政务微博和公安微信等平台的作用,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三要规范公开内容。对公民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及时受理、转办和答复,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执法信息公开,要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要求,明确执法公开的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四要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督办制度,对与公众密切相关并需要及时向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办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8

    48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8

    48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19

    2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5

    1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4

    1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9

    2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7

    9

    4.其他类型答复数

    5

    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77.2

    106.6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2

    2

     

                                                                                  南安市公安局    

                                  2017 1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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