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7-0101-2022-00003
    • 备注/文号:南公综〔2022〕6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6
    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安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4-21 14:37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将《2022年度南安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做好监管工作。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送法制大队。

     

     

      南安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度南安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部署,以公正、简约、高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泉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南安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全年

      三、抽查对象

      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易旧货、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旅馆业,典当行,印章刻制企业,印刷企业,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企业),网吧等。

      四、抽查方式

      部门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相结合。对《2022年南安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中明确的任务,由抽查单位按照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组织实施。对《2022年南安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中明确的任务,我局属于牵头单位的,由我局相关警种会同其他参与部门制定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具体事项;我局属于参与单位的,由我局相关警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检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录入、公示在“互联网+监管”平台(福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协同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

      各抽查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动态更新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按时保量完成各项抽查任务。各抽查单位请于7月6日前将自行开展的抽查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问题及建议报送法制大队,于10月26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1. 2022年南安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 2022年南安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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