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7-0101-2020-00011
    • 备注/文号:南公综〔2020〕20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09
    南安市公安局关于落实《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10-07 08:08

    各派出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闽公办〔2020〕14号)和《泉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泉公综〔2020〕24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规范全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纵深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开展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落实“五公开”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公安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派出所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对标公安部办公厅《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抓紧抓实相关工作,确保公开事项全面科学、公开标准规范适用、公开流程简明可行、公开方式便捷有效。

      二、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我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主体包括我市各派出所。

      三、明确公开目录

      根据市局印发《全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涵盖办理户籍业务18个方面67个公开事项,并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等。我局在此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最新业务政策,进行了更新完善,形成了《南安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规范工作流程

      各派出所要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注重全过程信息公开。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应编制公开工作流程图,让群众易看懂、好参与、能监督。今年来,我局整理并更新了办理户口指南32项,放置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方便群众明明白白办事。

      附件:南安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南安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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