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物价局2014年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4-12-02 11:27

    2014年,我局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4164号)文件精神,通过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遵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有力的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1条,接受群众电话和现场咨询877人次,全部及时妥善处理。去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各类诉讼案件,也未发生任何因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的泄密情况和其它不当重大影响事件。

    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不断完善内容,坚持应公开全公开。一方面强调全面性,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目录,对近年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回头看,针对部分政策调整、职能变化以及能公开因遗漏尚未公开的,进行梳理增补,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为群众提供更为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强调及时性,认真抓好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的维护。对具体负责上报工作的人员特别提出了时间要求,对部门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决策、重要活动要求在事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信息整理、上报工作;对与群众权益维护密切相关的行动活动、创新举措、成果成效,要求在3天内完成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加强力量配备、规范公开行为、拓宽公开渠道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与《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监督落实还不到位。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府公开制度,也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局内部考核,但是仍有个别干部职工仅仅满足于应付,形式多,实实在在的举措少。

    2015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紧贴价格工作职能实际,提高公开实效。对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进行完善,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效以及责任,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监督、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重点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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