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物价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物价局联系(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柳新路1号物价局,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82465)。
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透明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南政办〔2013〕275号)的各项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重点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公开,更好的服务群众民生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3年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医药价格、自来水调定价、“三公经费”等多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相关信息公开于《中国?南安 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www.nanan.gov.cn/)。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共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均同意公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均于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未发生过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或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工作。
七、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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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量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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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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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年
累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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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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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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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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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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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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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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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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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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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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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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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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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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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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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7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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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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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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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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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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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2
|
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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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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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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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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