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023
    • 备注/文号:南发改价格〔202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9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6-01-29 14:53

    泉州市武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5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按要求进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将你司供水范围的自来水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分类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587号)规定,分类水价是指分用户类别供水价格,并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一)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二)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三)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二、居民生活用水水

      居民生活用水以每户每月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水量在第一阶梯(25吨及以下)部分,水价为1.85元/吨,用水量在第二阶梯(25吨~41吨,含41吨)部分,水价为2.78元/吨,用水量在第三阶梯(41吨以上)部分,水价为5.55元/吨。 此外,对尚未实现“一户一表”的总表用户实行季节性加价政策,每年6月至10月期间,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基础价格上加10%执行,即水价为2.04元/吨。

      三、非居民用水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基准水价为2.2元/吨,非居民用户用水定额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公布,定额内水量按基准水价计费;超定额部分的水价,参照《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南安市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城管〔2020〕108号)文件执行。

      四、特种用水水

      特种用水水价为3.00元/吨。

      五、供水价格汇总

    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实行阶梯价格)

    非居民用水

    特种用水

    25(含)吨/月以下

    25吨以上至41(含)吨/月

    41吨/月以上

    基础水价

    基础水价

    1.85元

    基础价格的1.5倍:2.78

    基础价格的3倍:5.55

    2.20

    3.00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其生活用水按1.85元/吨执行,不执行阶梯水价;2.居民生活用水中,对尚未实现“一户一表”的总表用户实行季节性加价政策,即每年6月至10月期间水价为2.04元/吨。

      六、供水企业应做好政策宣传、过渡衔接、收费公示、账单调整及用户解释工作。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通知自2026年3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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