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010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6〕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3
南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南安市人才社区周边路网工程建设工期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3〕21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南发改投〔2023〕148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发改投〔2024〕108号文批复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南发改投〔2025〕5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现因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的需求,项目无法在原建设工期内按期开工,为加快项目推进,经研究,同意调整南安市人才社区周边路网工程建设工期,即项目建设工期由原来的“按24个月控制,即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调整为“延长至2027年12月”。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3〕21号文、南发改投〔2023〕148号文、南发改投〔2024〕108号文及南发改投〔2025〕54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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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