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4-00024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4〕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1
南安市海都医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南安市总医院水头分院(南安市海都医院)县域次中心迁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安市总医院水头分院(南安市海都医院)县域次中心迁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总医院水头分院(南安市海都医院)县域次中心迁建项目(项目代码:2402-350583-04-01-818742)。
二、项目建设地点:水头镇西锦村。
三、项目单位:南安市海都医院。
四、项目性质:迁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约60亩),总设计床位700张,总建筑面积122630平方米,计容面积89675平方米,其中包括医疗七项基础设施用房以及大型医用设备,感染疾病科病房、预防保健用房、科研用房、教学用房、培训用房、文化活动用房、便民服务用房等设施;非计容面积32955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库面积24200平方米,非机动车车库面积8755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总投资匡算92285.65万元,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本级财政投入及你院自筹解决。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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