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2-01225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2〕17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4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南安市芦青小学资金来源的批复
    时间:2022-12-19 10:36

    南安市芯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南安市芦青小学资金来源的函》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1〕164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南发改投〔2021〕178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0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项目推进,经研究,同意调整南安市芦青小学资金来源由“你司自筹”调整为“市财政统筹”。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1〕164号、南发改投〔2021〕178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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