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2-00823
- 备注/文号:闽发改外备[2022]C0600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2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
备案日期: 2022年09月22日 编号: 闽发改外备[2022]C060015号
项目代码 |
2209-350583-04-05-827469 |
项目名称 |
梅山镇灯光村老年活动中心车棚顶、村部自行车棚顶及村部公厕屋顶20K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企业名称 |
金阳(泉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注册类型 |
台港澳独资 |
其中:境内出资各方及其出资比例 境外出资各方及其出资比例 |
金阳(泉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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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利用灯光村老年活动中心车棚顶、村部自行车棚顶及村部公厕屋顶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设规模2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先进的组串逆变并接技术,引进光伏板、逆变器、并网箱等设备。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电力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20KWp,年发电2.4万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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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9.0000万元 |
其中:土建投资0.0000万元,设备投资 9.0000万元(其中: 拟进口设备数量 0台(套),设备金额为 0.0000万美元,技术用汇 0.0000万美元),其他投资 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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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起止时间 |
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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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根据《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闽政〔2017〕45号),同意予以备案。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审批、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和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如实告知、报送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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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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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2日 |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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