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1-01181
    • 备注/文号:南发改价格〔2021〕21号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3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闽兴公交公司122路水头汽车站至劳光村公交票价的通知
    时间:2021-12-13 09:59

    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122路水头汽车站至劳光村村委员会公交票价的申请》(南闽兴公交〔2021〕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等文件精神,按程序进行成本测算、集体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票价标准:实施一票制计价方式(夏季不加空调费),起步2元/人.次,全程票价2元/人.次。

      二、要严格落实持卡乘车和对老年人、离退休干部、儿童、现行义务兵、残疾人、革命伤残军警等特殊对象的优惠票价政策。

      三、要做好票价及优惠政策的公示、宣传解释等工作。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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