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1-00870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1〕1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30
南安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调整县道335(诗康线)康美复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面积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0〕204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发改投〔2021〕98号文批复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设计优化,用地规模发生变化,经研究,同意调整县道335(诗康线)康美复线一期工程用地规模,即用地规模由原来的“63649平方米”调整为“62589平方米”。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0〕204号、南发改投〔2021〕98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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