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19-01159
    • 备注/文号:南发改价格〔2019〕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7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9-12-27 10:01

    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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