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19-00997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19〕1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1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核减南安市医院新院区建设规模的复函
    时间:2019-10-28 11:43

    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减南安市医院新院区建设规模的函》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16〕86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南发改投〔2017〕14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发改投〔2018〕107号文批复变更项目业主,现根据《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一期)医疗专用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模式的请示》(市政府文电呈阅件NO:1770号)及市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同意核减南安市医院新院区建设规模,即核减南安市医院新院区项目中智能化系统、物流传输系统、手术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正负压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核减投资额7646.11万元,核减后项目投资额估算144662.95万元。

      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16〕86号文、南发改投〔2017〕14号文、南发改投〔2018〕107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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