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19-00997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19〕1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1
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减南安市医院新院区建设规模的函》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16〕86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南发改投〔2017〕14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发改投〔2018〕107号文批复变更项目业主,现根据《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一期)医疗专用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模式的请示》(市政府文电呈阅件NO:1770号)及市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同意核减南安市医院新院区建设规模,即核减南安市医院新院区项目中智能化系统、物流传输系统、手术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正负压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核减投资额7646.11万元,核减后项目投资额估算144662.95万元。
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16〕86号文、南发改投〔2017〕14号文、南发改投〔2018〕107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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