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19-00812
    • 备注/文号:南发改价格〔2019〕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1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南安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09:05

    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4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19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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