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19-00425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19〕5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8
南安市罗东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变更南安市罗东银河新城纵六路及支七路项目建设内容的函》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19〕46号文批复立项,由于项目中支七路的规模不足以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求,经研究,同意调整南安市罗东银河新城纵六路及支七路项目中支七路的建设规模,即支七路由原来的长295米、宽9米调整为长302.561米、宽11米,其他事项仍按〔2019〕46号文执行。
请据此复函,按基建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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