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15:49

    南财〔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编制《南安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南安市档案馆、南安市图书馆查阅,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安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普南路17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3822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安市财政局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债务、扶贫资金、政府集中采购等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南安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9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行政许可类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13条,为民办实事类2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2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0条,其他类26条。

      1.预决算公开情况

      本级政府预决算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主要包括2022年政府预算和预算调整、2021年政府决算。

      2.减税降费公开情况

      2022年南安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南安财政微信公众号减税降费专栏,及时公开《2022年新增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和项目及收益面清单》《福建省2022年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提高企业、群众对减税降费政策知晓率。

      3.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公开情况

      以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为重点,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一是创新宣传形式手段,制作处非宣传动画片《郑成功教你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在南安市电视台及310部居民住宅小区电梯、泉州市1300余辆公交车车载电视媒体播放。二是扎实做好传统渠道宣传。在《海丝商报》刊发10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知识,发送防范非法集资短信20万余条,印发防范非法集资海报1000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申请办理环节规范、准确、合理, 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共办结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发布、管理、保存等工作。按时间节点每个月3日前,提交市“两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分别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南安市政务公开实体专栏、南安财政微信公众号、南安市财政局LED显示屏,做好本局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畅通。在财政局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公开信息查阅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南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有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提高公开财政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南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南安市财政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提升:一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要加强日常监督,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继续紧紧围绕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坚持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持续聚焦群众需求,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财政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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