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202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现编制《南安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南安市档案馆、南安市图书馆查阅,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安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普南路17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382205。
一、总体情况
南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泉州市、南安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对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减税降费公开、政府债务公开、扶贫资金公开、政府集中采购公开等财政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南安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93 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量较大的科室主要集中在农业科、办公室、经建科、企业科、资本市场科、行政政法科、采购办。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条,规划计划类1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17条,为民办实事类1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62条,其他类86条。
1.预决算公开情况
南安市财政局按照规定将本级政府预决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预决算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2019年政府预算、2019年政府预算调整、2018年政府决算。公开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报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除了公开到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外,其中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同时公开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决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没有数据的表格均列出空表并说明。此外,对本级政府预决算相关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包括支出预决算说明(细化到款级科目)、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预算绩效开展情况等。
2.减税降费公开情况
2019年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政府性目录清单》《2016-2019年度降费项目清单》《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和项目及受益面清单的通知》等减税降费有关文件。
3.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公开情况
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重点楼宇街区公开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内容与措施,提高防范金融风险意识。一是开展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公开宣传工作。紧盯“宣传、预警、排查、处置”四项重点,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日常化,遏制非法集资易发势头,扩大对重点人群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全面推进扫楼扫街专项行动,稳妥审慎推进重大案件处置,维护金融和社会秩序稳定。二是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公开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辖内商业保理行业专项清理排查、类金融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外地网贷平台在南分支机构风险排查整治、互联网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楼宇街区地方金融风险排查整治以及“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等排查整治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处理好公众提出的各类申请, 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已办结1件,1件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规定》《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规定》要求,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发布、管理、保存等工作,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关每一个细节,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每月5日和20日两个时间节点,及时提交市“两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南安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分别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南安市政务公开实体专栏、南安财政微信公众号、南安市财政局一楼LED显示屏,做好本局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南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定期抽查科室公开情况,落实公开科室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70 |
270810322.5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南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开发利用不够充分;三是科室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尚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南安市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动主动公开向纵深发展。要从政府信息制作的源头开始抓,查找薄弱环节,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及时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不遗漏,打造透明阳光财政。四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五是贯彻落实好《条例》,落实主动公开责任制,确保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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