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5〕154号)要求,现编制《南安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南安市档案馆查阅,电子版可在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网址: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安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86382205。
一、概述
2015年,财政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提高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一)组织机构
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了2名工作人员(综合1人、技术保障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1月,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结束后,财政局通过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公开了《关于南安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的报告》、《南安市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表》,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全口径公开,同时将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开全部细化至项级支出功能科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结束后,公开了《关于批准南安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本级决算工作的审议意见》、《关于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结束后,公开了《南安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抓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印发《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单位预算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财〔2015〕64号),要求各单位必须在收到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2014、2015年度预决算数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数。目前,除涉密部门外,我市应公开预算单位43个(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公开),已公开43个,公开比例100%。及时向社会公开《南安市本级“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扩充政府采购信息容量,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根据《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均按要求在各级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含征求意见、招标公告、中标或成交结果、投诉处理决定书)。规范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流程,特别是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报审批、专家论证和采购程序等流程的监管,并按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按要求在市政府公示栏及相关网站公开每季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采购情况。
主动公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结束后,财政局在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一批新增债券和公开招标置换债券收支相应调整市本级预算的议案》(南政文〔2015〕194号)、《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第一批新增债券和公开招标置换债券收支相应调整市本级预算的决议》(南人大〔2015〕24号),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进行公开。
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全市39家国有企业的年度决算财务报表,包括主要的财务指标、资产运行及保值增值情况、经营成果等信息,在财政部要求的统一公开网站上,发布公开信息。国有企业经营的有关资产出租、转让等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在南安市产权交易网站公开发布。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库,并在南安市产权交易网站公开发布,方便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南安市财政局通过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网址:http://www.nanan.gov.cn)、南安市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历年累计89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对财政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财政政策与规范性文件,财政管理制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通过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网址:http://www.nanan.gov.cn)、编发《财政简报》、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和纸质文件送交南安市档案馆存档,以备公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南安市财政局2015年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南安市财政局从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南安市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南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动态信息更新不够丰富,群众参与互动还不多,公开形式比较单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南安市财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加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五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解读与互动。加强财政信息发布的组织引导,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强化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公众需求。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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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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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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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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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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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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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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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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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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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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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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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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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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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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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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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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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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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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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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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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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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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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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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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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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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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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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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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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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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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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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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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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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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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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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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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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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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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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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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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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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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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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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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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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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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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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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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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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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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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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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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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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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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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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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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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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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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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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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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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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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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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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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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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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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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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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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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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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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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