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11 10:38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2]157号)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12]77号)要求,现编制《南安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附表。本年度报告可以在南安市档案馆查阅,电子版可以在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南安市财政信息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安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86382205。

    一、概述

    (一)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框架。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了2名工作人员(综合1人、技术保障1人)。

    (二)财政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编制了统一规范的《南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及《南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并不断更新、完善。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市政府公开办的部署要求,对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复查,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操作程序、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逐一对照检查,着力弥补薄弱环节,消灭工作盲点,真正把每一项要求做细、做实。二是不断加强南安市财政信息网站建设,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扩大本部门的公开范围,内容涵盖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政策法规、财政公告等各个方面,真正让服务对象通过便捷的方式,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三是逐步建立健全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制度、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存档备查制度等,贯彻落实《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工作的通知》和《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的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对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要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财政局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南安市档案馆、南安市财政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财政局201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财政局从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财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高:一是进一步学习《条例》,领会精神,提高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和受理工作;四是加强统计分析,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六是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附:政府信息公开附表

    南安市财政局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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