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3-00007
    • 备注/文号:南财〔2023〕3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30
    南安市财政局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修订<泉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2-01 16:4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提高行政效能和采购效率,切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推动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现将《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修订<泉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泉财采〔2022〕3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安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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