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2-00061
- 备注/文号:南财〔2022〕35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拨2022年度第一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建〔2022〕1号)要求,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第9次市长办公会研究,现将2022年第一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1200万元下拨给你们,其中:向阳乡200万元、乐峰镇200万元、罗东镇500万元、梅山镇300万元,具体用于开展晋江流域东溪支流罗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资金配套。请你们统筹项目前期投入,配合市水务公司做好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同时严格按照《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请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将资金落实到位,并进一步细化资金绩效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要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完备项目档案资料,确保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附件:南安市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财政局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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