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2-00038
    • 备注/文号:南财〔2022〕17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0
    南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关于南安市成功人才培养基金会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10:46

    南安市成功人才培养基金会:

      经对你会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8〕11号)第三条所列条件,同意你基金会的免税资格认定申请,免税资格认定从2022年5月1日起五年内有效。

      

     

    南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