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2-00019
    • 备注/文号:南财〔2022〕12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1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03-23 09:13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财经办,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的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落实落细、落地见效,根据《福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减税降费各项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税〔2022〕1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泉财法〔2022〕44号)精神,制定2022年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实体经济若干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泉州市委深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及南安市委“创先争优晋位大比拼”活动要求,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社会负担,增强企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政策项目

      (一)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个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国家发改委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经〔2022〕271号)有关财政税费政策。

      1.辅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用足用好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政策。

      2.全面落实2022年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政策,严格将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辅导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用足用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4.落实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政策。辅导企业用足用好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5.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全面落实《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等延续执行政策。

      1.辅导企业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严格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

      2.辅导制造业企业用足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提高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等政策,全力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3.辅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足用好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优惠、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轻装上阵。

      4.辅导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三)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减税降费新政。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调整市财政局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臻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叶正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国宝 二级主任科员

      黄振华 核算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林文勇 预算科科长

      吴更喜 综合科科长

      李冰霞 社保科科长

      黄志平 经建科科长

      蔡宜波 监督科科长

      张金评 教科文科科长

      庄小红 PPP管理中心主任

      李 瑛 行政政法科科长

      苏荣誉 企业科科长

      黄昭艺 农业科科长

      陈志强 国资科科长

      陈剑锋 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科,吴更喜同志兼任主任,成员由上述所涉及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减税降费政策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协同协作

      1.主动会同税务、发改、人社、医保等部门优化本市减税降费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局内部科室间协同协作,抓紧形成工作合力。

      2.制定2022年南安市财政局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实体经济若干措施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逐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减税降费各项重点任务。

      (三)强化宣传解读

      1.梳理公布政策清单。根据政策出台情况,分期梳理2022年减税降费具体项目清单、政策清单和受益面清单,《福建省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等收费目录清单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南安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2.主动协同税务、发改、人社、工信等部门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

      (四)强化收费监管

      1.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利用票据管理系统进行监控管理,拓宽缴款人缴费渠道,提高非税收入缴款和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方便群众办事。

      2.加强涉企收费监管。会同市监局、发改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涉企收费,加强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监管工作,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3.设置减税降费举报箱、举报邮箱naczzhk@163.com、举报电话0595-86383940、86382205,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五)强化调研分析

      开展2022年重点减税降费政策成效评估。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研究解决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好工作经验总结和政策成效评估,并及时将评估反馈上级财政部门。

      (六)强化收支预算

      面对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带来的减收压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坚持依法征收、调整支出结构、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财政存量,统筹各类资金等方式保障支出需求,兜牢“三保”底线,加大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资金需求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专题分析研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部署、指导、督促减税降费工作。各有关科室、单位要上下联动、有效衔接,加强与纪委监委机关、发改、审计、税务等部门横向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有关情况及时请示汇报。

      (三)完善问责机制。市财政局将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审计部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逐条梳理,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2022年南安市财政局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实体经济若干措施工作任务分解表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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