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19-00107
- 备注/文号:南财〔2019〕5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2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南财 〔2019〕65号)文件要求和各乡镇(街道)申报情况,为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顺利开展,现将2019年财政奖补资金435.136万元(按计划配套财政奖补资金543.92万元的80%)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南财 〔2019〕65号文件精神,对于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验收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督,做好资金整合,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严禁平调或挪作他用、套取财政资金。
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目前上报的2019年一事一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各乡镇(街道)收到奖补资金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支付财政奖补资金,并督促项目所在村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工程款。同时,要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加强核算。
2、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并认真审核涉及项目相关表格(表5-表12),审核无误后的材料由乡镇(街道)、村(居)分别保存,并做好相关资料档案整理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完工项目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3、各项目所在村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若无法完工的,该取消就取消,并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第二批财政奖补资金拨付情况表
南安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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