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19-00032
    • 备注/文号:南财〔2019〕2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4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有关行业继续停征江海堤防
    时间:2019-04-25 16:52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市水利局:

      现将《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有关行业继续停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泉财综〔2019〕1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安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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