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6-00003
    • 备注/文号:南应急〔202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3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3 15:3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了坚实的信息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50余条。主要围绕应急管理职责,发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等领域信息,及时公布人事任免和调整领导分工信息,按季度公示行政许可、按批次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不断更新发布部门新闻动态。公开意见征集2条,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1条,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持续建强“南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加大信息发布审核,提升信息发布效率。2025年,发布主要动态信息350余条,主动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15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共收到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其中1件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不予公开;另1件在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前无法实施,本机关无法提供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5年共收到2件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其中一件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另外一件涉案答复书因复议决定作出前被申请人自查纠错自行撤销,已无可供撤销的文书及内容。因申请人坚持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原作出的答复书确认违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运用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和政民互动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两点短板问题,我局将不断丰富公开内容,重点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灾害风险预警、应急救援处置等关注度高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可读性,更好满足群众和企业的信息需求。积极规范运营“南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其社会宣传功能,努力提升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发挥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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