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3-00030
- 备注/文号:南安委办〔2023〕17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去年以来,外省市违规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接连引发重大亡人事故,教训极为深刻,暴露出安全管理环节漏洞较多,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仍未得到有效治理,案例警示教育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去年以来,全国因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已经引起5起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国家和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对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环节整治、全链条监管,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我市成立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治工作,切实建立定期调度、会商研判、阶段部署、督导检查、报告通报等工作机制,并组织指导各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全面排查统计焊接与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安委办和消安委办副主任共同主持,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基层一线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安委办、消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将文件要求传达到基层村居、分送至企业单位,切实加强责任落实、培训教育、考试取证、用工监管、打非治违、警示教育等全链条管理,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要根据工作进度和分工安排,对重点场所、重点工作开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抓实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整治成效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明确整治重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紧盯建筑工地、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合用场所、“厂中厂”“园中园”以及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等敏感特殊场所,紧盯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等突出风险,细化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整治分工、管理责任,切实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严格落实施工和电气焊作业主体责任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用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管理法定责任,组织风险研判,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施工及电气焊作业开展一次全方位自查自纠,核查施工审批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作业监护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情况,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施工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
(五)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各用焊单位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规章制度,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动火审批相关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必须严格按规定流程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清理周边可燃物,落实动火作业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必须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严格电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必须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对采取外包外租方式解决本单位电气焊作业需求的,要对承包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将作业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在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工业园区管理方或出租厂房业主方,应当加强园区、厂房租赁企业实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管理检查。个人承接电气焊动火作业,雇主必须核实承揽人持证情况(查询网址详见附件1),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不得要求承揽人违规开展电气焊作业。
(六)加强施工和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企业单位进行施工作业必须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拆除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依法将拆除工程有关资料申报备案。企业单位营业或使用期间施工作业,应明确施工区和使用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管理,科学认真辨识管控风险,按规定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防火分隔等措施。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现场安全主体责任,将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操作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明确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带火花作业时,严禁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挥行业部门监管和行业协会管理作用,指导单位场所结合使用性质、建筑规模和人员类别、火灾风险等要素,制定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升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实施电气焊全链条管理
(七)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负责社会单元(九小场所、小修理铺、小作坊、小加工点、废品回收站等)用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职权查处或报告相关部门依法惩处。工信、卫健、文体旅(文物)、教育、民政、商务、交通运输、林业、水利、农业农村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对其主管行业单位施工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各监督管理部门将违规电气焊作业作为监督执法重点: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查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所属考试机构的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和所属考核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依法查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领域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依法查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规电气焊作业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行业部门移交具备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情形的案件予以处置。
(八)明确证件适用范围标准。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及省直相关部门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非特种设备领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证》仅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的相关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主要用于等级评定,不作为操作许可;住建部门已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电焊工岗位证》过期自动失效注销。
(九)强化电气焊用工单位监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执法计划检查等各类检查中,要将动火作业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并规范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实操作业“六查”(一查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要督促强化动火作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从业人员“四项实操”能力(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做到“五必修”(电气焊作业法律法规标准;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安全用电规定;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事故警示教育课程)。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无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配置消防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进行处理。对有证自由职业者,要重点解决监督管控问题,做到流动有人管、现场有人看;对无证自由职业者(含证件过期、假证人员),重点解决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质问题,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行为和伪造、涂改及使用伪造、转借、冒用操作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失管失控。
(十)强化执法打击和行刑衔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打击力度,对动火作业、施工作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将各类建设工程中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作为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依法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处罚和惩戒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12345”等平台举报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奖励举报人员。凡发现电焊工违规作业的,一律开展“一案双查”,既要依法处罚违法作业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焊单位、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涉嫌危险作业罪或者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联动,做好行刑衔接案件查办,加大危险作业罪的侦办力度。
(十一)建立信息化共享机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应用省安办即将上线的全省“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通过企业上报、基层单位摸排、个人申报等方式全面摸清用焊单位、电气焊作业人员底数,掌握用焊单位、焊接岗位、电焊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单位、作业类型等)等情况,建立电气焊作业人员和用焊单位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强化信息互通。
四、全面加强培训考核和警示教育
(十二)强化操作证培训考核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严格电气焊作业相关操作证的培训、考核把关,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核发相关证件。要推动培训机构将动火作业现场监护措施和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管理情况,严格查处师资力量不足、未按照大纲培训、压缩培训学时、实操培训采用模拟实训、培训档案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视频巡查、现场暗访抽查、后台数据核查等方式,对各考试点电气焊作业实操考试实施实时监督,确保实操考试严格按照实操考评大纲要求进行,定期进行考试情况通报。
(十三)强化警示教育和媒体曝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全国去年以来4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详见附件3),因地制宜发布关于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附件4),制作火灾警示教育专题片、宣传资料,在全社会广泛播放,特别是对敏感场所、重点人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宣讲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警示社会。要强化媒体舆论监督,组织暗访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行为,曝光一批电气焊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公布屡查不改、屡禁不绝的工业园区、用焊单位、施工单位,强化震慑效应,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彩铃和短信、微信、抖音、出租车、公交、宣传栏等媒介,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安全作业常识、监督举报平台等宣传引导工作,尽早尽快形成规范用工、安全作业的广泛社会共识。
请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系方式报市消安委办;从10月起,每月1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5),如有典型做法一并报送。联系人:廖凯远;电话:15859595595;邮箱:naxfdd@126.com。
附件:1.特种作业证件查询网址
2.涉及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常见法律法规规章
3.2022年以来4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
4.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南安市公安局 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
5.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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