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2-00003
- 备注/文号:南应急〔2022〕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6
码头镇人民政府、后桥水库管理处: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1019号)精神,现下达抗旱补助资金15万元,款列“2130315-抗旱”科目,重点用于补助各地应急打井取水、铺设应急供水管道及应急抽水、送水以及渠道清淤疏浚、田间大井清淤维修等应急抗旱支出。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并于文件下达45天内报送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包含相关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和图片)。
附件:1.抗旱补助资金安排表
2.抗旱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