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0-00063
- 备注/文号:南安委办〔2020〕1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3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节日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节日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针对性措施,及时治理隐患。要落实节日期间生产装置、特种设备、原材料的保温防冻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节日期间原则上禁止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进行开停车或设备调试,禁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确需开展的要严格提级管理,确保安全。要加强泄压排放、防火防爆、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有毒和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安全连锁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
二、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动向、强度及影响范围,密切关注各类灾害性天气、重污染天气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灾害的危险因素,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有针对性做好防范应急工作。要强化带班值班力量,要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加强现场检查,做好应急准备,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并迅速将此通知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
南安市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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