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0-00036
    • 备注/文号:南安委办〔2020〕4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小组(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办公室代章)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0
    关于印发《南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10 09:52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南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小组

      (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安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由市应急局牵头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会同市公安局、资源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市监局、工信局、商务局、交通局等单位,从即日起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整治组织架构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整治小组”)。组织架构明确如下:

      组 长: 黄景阳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林助金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 张晓泽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晓敏 市发改局抽调科级干部

      黄河水 市应急局副局长

      王文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傅子杉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毅洪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荣遵 市工信局副局长

      黄海堤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伟剑 市商务局副局长

      危险化学品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整治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黄河水担任办公室主任,危化科科长陈俊生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改局陈国悦、公安局陈庆东、工信局洪恒义、交通运输局叶德兴、生态环境局陈海山、市场监管局郑宗鹏、自然资源局尤龙津、商务局黄丽敏组成。

      二、整治工作目标

      在2020年4月至12月,通过强化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等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检查提升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全面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实现“4个百分百”,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00%自查,监管队伍力量100%出动,市、乡镇两级100%全覆盖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100%遏制。

      三、整治工作内容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及烟花爆竹等。整治内容具体如下:

      (一)落实特殊时期超常管控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在岗值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达到发证条件)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24小时必须在岗在位落实值班值守,确保企业全面安全。二是严格特殊作业环节管控。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断路、动土、吊装等特殊作业,开停车、检维修、新开始试生产等活动一律提级审批管理,作业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监督。大型企业因作业较多主要负责人确实无法全部安排到场的,必须安排企业其他负责人到场进行监督。三是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危险化学品发货或充装环节必须落实“四必查”(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查储存运输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查车辆是否悬挂《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监控和应急值守制度,对有关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以及温度、压力等重要技术参数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等进行24小时监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仓库必须落实24小时专人看守,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四是全面加强督导。坚决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企业和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提升特殊管控效果。五是提升应急管理。各企业(单位)要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100%落实到位,要做好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全员在岗在位,要组织人员全面熟悉各项应急预案。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危险化学品整治小组牵头,各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落实,开展4个方面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从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试生产管理、装置运行、设备、仪表、电气、应急与消防、重点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9个环节方面全面排查整治的安全生产隐患。(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2.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市公安局、应急局依照职责负责)

      3.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排查整治。督促收集、贮存、处置经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完善风险评估,明确易发环境风险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标明岗位主要环境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别、管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措施等内容,确保环境安全;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排查整治。对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人员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情况;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安全设施如报警装置设置及维护情况;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情况;运输车辆技术性能和转台是否符合要求,卫星定位动态监控执行情况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整治进度安排

      (一)即日起-4月15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自查工作,查出的隐患分级分类落实整改,一般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严格落实“五定”(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乡镇对已完成自查的单位数50%开展检查,市级按30%单位数对已完成自查的单位开展检查。

      (二)4月15日-4月30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市级按照重点生产经营等单位全覆盖,一般单位30%的比例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乡镇按照辖区单位100%比例开展监督检查。市、乡镇两级4月30日前完成督查检查任务70%。乡镇重点检查企业各项整治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全面落实到位,是否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三)5月1日-5月30日。5月31日前100%全面完成检查任务。

      (四)6月1日-6月16日。及时总结“百日攻坚”等整治工作的做法,补缺补漏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

      (五)6月16日-12月31日。持续巩固“百日攻坚”等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五、整治工作措施

      (一)建立全员开展隐患排查机制。立即动员全社会全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3月27日前将《致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公开信》印发给的每一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发动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隐患大排查,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全员下沉抓落实,全面排查保安全。

      (二)建立并实施包片负责督导制。市危险化学品整治小组建立工作指导机制,结合《南安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实施包片负责督导制,将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整治纳入督导活动内容。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报送市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危险化学品整治小组建立整治协调联动机制,汇总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意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的重大问题,利用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组织开展行业联合执法,夯实“一体化”监管机制。

      (四)建立跟踪管控机制。一是汇总收集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各类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二是排查检查到的每条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小组会同专家组全面分析研判,商量提出整改措施指导意见。对逾期不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督促地方立即予以关闭。三是强化检查过程信息化建设,利用“泉州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全过程记录检查督查情况,建立数据库实现情况可跟踪、可追溯。四是对出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力、治理不到位等失信行为,坚决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五)建立追责问责机制。联合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开展督查,建立“倒查清单”,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整治工作中存在工作措施不力、虚以应付、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以及发生事故情况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进行通报曝光。

      (六)做好信息报送。从即日起12月31日,坚持每周一报,按照要求做好收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隐患、需协调解决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基本要素)和附件1到3报表。

      联系人:刘苑鑫;联系电话:18359185896;邮箱:ajek6298053@163.com

      附件:1.南安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危险化学品整治)

            2.重大隐患填报表(累计数)

            3.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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