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0-00034
    • 备注/文号:南森防灭办〔2020〕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9
    南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转发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4-09 16:2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附件: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泉森防灭办〔2020〕13号)

     

     

     南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森防灭办〔2020〕13号

    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在清明节的森林防灭火督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个别地方的防火检查哨卡检查不严,导致人员进山祭扫,时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当前,天气晴朗,森林火险等级逐步提升,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维护林区安定稳定,为打赢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持续严禁上山祭扫。当前还处于清明节期间,各地设立的森林防火检查哨卡要继续保留不能撤销,要严格管控进山人员、进山车辆。各地要严格按照《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泉森防灭办〔2020〕10号)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省、市和属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清明祭扫工作的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防灭火工作,协助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严禁祭扫人员上山祭扫。

      二、持续抓好火源管理。各地要按照《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泉森防灭办〔2020〕9号)的要求,加大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的治理力度,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

      三、持续做好巡山护林。各地要加强巡山护林,要继续利用无人机对重点山脉、重点区域进行巡航,充分发挥卫星监测和视频监控“千里眼”的作用,确保火情早发现。

      四、持续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加大对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再次针对火源管理、设卡严禁上山祭扫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防灭火责任不落实、火源管理不到位、设卡防控不到位、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持续加强应急准备。各地要持续做好人员安排、森林消防备勤、物资储备等工作。一有森林火情,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主动、沉着、有效应对,科学排兵布阵,坚持重兵投入。要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伤亡事故发生。

      六、持续严格值班值守。各地森林防灭火专项值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森林防灭火专项值班室每天下午4点30分前将当日情况报告市森林防火值班室。

      (值班电话:22100119\12119、传真:22105591)

     

     

     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