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0-00027
    • 备注/文号:南森防灭办〔2020〕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6
    南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09:5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五台山、罗山国有林场:

      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泉森防灭办〔2020〕9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市林业局局长王振明为组长,市林业局副局长叶理山和市应急局陈文进为副组长,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局局长、国网南安供电公司、市文旅局各一名分管领导为组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叶理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日常工作。

      三、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农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二)祭祀用火。民政部门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林业主管部门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内容。各相关单位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四、治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部门、广电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线上线下教育并重,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二)坚持疏堵结合,推动规范用火。林业主管部门要健全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鼓励将防火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民政部门要坚持移风易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和扶贫攻坚,转变传统农耕方式。市政府在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农业农村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秆,组织人力、物力或采取奖补措施集中清理。民政部门要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国有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等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防控以及林内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监管等责任。

      (四)依法快速查处,严惩故意纵火。森林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幸事者。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五)抓好监测预警,先期准确识火。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应对准备,快速扑灭火灾。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疫情防控科学谋划。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聚焦重点发力。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要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把握特点规律。要运用大数据分析,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务求治理实效。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和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要及时收集汇总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有关信息,并请于4月9日、5月9日各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动态,6月9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星灿,电话:0595-86373905,邮箱:nananfhb@163.com

     

     

     南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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