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319-2018-03040
    • 备注/文号:南安监〔2018〕5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10
    南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动态
    时间:2018-07-11 08:52

    本局各科室,执法大队、局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南安市安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7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安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关切解读,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8111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公开服务信息。全面公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服务指南、服务标准(执法大队、审批科负责)。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各科室负责)  

      (二)公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准确及时发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简述、事故结果等。(办公室、执法大队负责)  

      (三)公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包括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名称、事故调查报告名称、事故调查部门、批复结案时间、附件(事故调查报告)。(执法大队负责)  

      (四)制定公开清单。制定本单位公开事项,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涉及的公开内容应纳入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公开清单的内容根据法规政策的调整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进展进行动态调整。(办公室负责)  

      三、增强公开实效  

      (一)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要充分发挥本局“南安安全在线”微信公众号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于敏感事项的相关政策,公开时要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问责。要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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