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604-2017-02869
    • 发布机构:南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19
    2016年度南安市安监局部门决算说明
    部门决算报告
    时间:2017-07-19 16:28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南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南财决〔201730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泉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三)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四)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持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持证非煤矿山企业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闭及关闭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负责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称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八)组织、协调和督促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特殊行业从业人员的考核及持证上岗,以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九)按规定配合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的推广;综合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1个行政机关单位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南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财政核拨 

    10 

    8 

    南安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18 

    15 

    南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财政核拨 

    5 

    5 

    南安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财政核拨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南安市围绕“事前抓预防、事中抓救援、事后抓查处”的工作思路,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抓手,扎实抓好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党政同责,健全责任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6125日,市委王春金书记亲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多次在会上强调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23日,王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提出具体要求。林荣忠市长主持召开四次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并两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位副市长也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带队检查52人次。 

      2、细化责任分解。年初市政府即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明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推进。 

      3、健全责任体系。制定下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南政文〔2015293号),林荣忠市长亲自任市安委会主任,各位分管副市长任安委会副主任,同时下设防火防爆、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19个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的通知》(南安委〔20161号),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议事协调等7项工作机制,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5、严格工作考核。制定下发《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安市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的通知》(南安委〔201612号),组织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情况开展半年、全年考核考评及重点工作落实督查,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成果“一果多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确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二)突出风险防控,健全应急保障建设 

      1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下发《关于印发南安市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55号),督促指导全市六大重点行业领域1099家企业通过“智慧安监”信息平台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2016年,全市共有1107家企业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治自报上报率99.91%,隐患查出上报率97.62%;查出隐患整改率99.87%,到期整改率100%;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3202家(次),全年检查覆盖率92.13%,发现隐患1393条,完成整改1365条,整改率97.99%;共推荐3家创建泉州市示范典型企业,确定77家企业作为示范典型企业,对11家开展不力企业开出“不良信用记录”告知书。  

      2、强化源头风险管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依法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立项,不安全不生产,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实现“进园入区”。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制定和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年度计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一阶段来,全市出台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9次,淘汰“十五小”企业16家,“五小”企业11家。 

      3、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1638号),摸清辖区重点危险源企业底数,抓住关键领域、环节,有效提高重点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先后制定下发《南安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南安市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加强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每年安排10万元重大危险源管理专项经费,用于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聘请专家现场核查等工作,实现管理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  

      4、强化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安全、公安、消防、综治等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今年来共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学校安全等行业应急演练135次,参演人数达5000余人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 

      5、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及时做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实现职业安全监管无缝对接。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信息库建设和专项整治,目前共摸底调查101家用人单位(其中水泥生产企业1家、陶瓷制造行业16家、石材加工10家、其他行业74家),其中有79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36家企业建立了健康监护档案;参加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2252人;监督检查企业20家,执法检查企业10家,委托开展定期检测的用人单位31家,委托开展现状评价的用人单位21家。 

      (三)突出依法治安,健全规范执法建设 

      1、深化简政放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今年来累计取消5项安全生产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发3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压缩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时限,所有行政审批时限均压缩在法定时间三分之二以内。 

      2、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凡下达事故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复查;在实施行政处罚中,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申辩、呈批、处罚决定、送达、结案”等执法程序;规范填写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确保各项行政处罚量罚适当,程序合法,措施到位,逐步形成科学、严密、完备、有效的安全执法制度体系。 

      3、严厉事故查处。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手段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对触犯刑法规定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坚持“一地有事故,全市受警示”。2016年,共建议对2人给予追究刑事责任,16人进行其他处理,行政罚款105万元 

      (四)突出重点领域,健全整治体系建设 

      今年来,先后下发《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66号)、《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安委〔201610号)、《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南安委〔201619号)、《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南安委〔201620号)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针对性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贸企业方面,共组织开展三项治理专项检查督查14批次,检查企业45家次,发现存在问题和现场安全隐患169条,督促整改169条,整改率100%。全面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冶金等六大行业企业基本台账1295家,首批纳入智慧安监管理平台的冶金工贸行业企业624家,企业信息采集审核率100%,企业上报率94.49%,隐患上报率88.16%;一般隐患上报数2630条,完成整改2616条,整改率99.47%,到期整改率100%危险化学品方面,组织专家对辖区内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排查整改隐患117条,检查涉及化学品区罐企业共68家次,排查整改隐患132条。非煤矿山方面,共出动449人次,制止无证采矿199次。捣毁空压机35台、大型切割机21台、发电机组16台、挖掘机5辆、装载机9辆、行吊动力机组4台、运输车14辆、临时工棚6间。烟花爆竹方面,共检查民爆使用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00家次,督促整改落实各种安全隐患18处,办理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170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0000多箱。道路交通方面,累计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9051起,其中,酒后驾驶491起、醉酒490人,涉牌涉证7171起,超员4987起,货车超限30 %以上473起。检查运输企业188家次,排查整改问题或隐患137个,其中立即整改22个,限期整改95个,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建议272条。消防安全方面,共检查各类场所单位958家次,发现火灾隐患1185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44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39份,责令“三停”单位13家,临时查封7家,行政处罚62起,拘留1人。水上交通方面,加强汛期和台风季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以两溪(东溪、西溪)、一库(山美水库)为重点水域,以非法客渡船、“三无”乡镇船舶为重点对象,组织相关股站人员深入辖区水域、原渡口渡船检查安全工作,加强内河水域安全巡查,确保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渔业船舶方面,共组织渔业船舶检查31次,出动检查人员146人次,检查渔业船舶183艘次,举办渔船船东、船长安全培训班4期,培训渔民235人次。建筑施工方面,共组织安全检查195项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95份,排查安全隐患340条,开展2次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抽查138 个在建项目,发出质量安全责令改正通知书 75份,查出质量安全隐患 410条(处)。油气管道方面,加强城镇燃气中高压管线检查,共排查中压管网200余公里,气化站3座,加气站2座,第三方施工交叉点3处,及时处置官桥镇原324国道燃气管道泄漏问题,加强对建陶企业自建气化站问题的监控,召开协调会议3次,组织联合检查5次,发放整改通知书8份,约谈供气企业2家。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检查,上半年共组织安全检查18次,累计协调解决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占压隐患19处。 

      (五)突出基础建设,健全本质安全建设 

      1、推进标准提升建设。周密部署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提升工作,将其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项法定任务。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标准化建设等级提升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开发区)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逾期未申请或未达到最低标准等级的企事业单位,采取政府黄牌督办、函告开户银行、函告同级工商部门建议暂缓年检、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促其开展;对于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经整改仍未能达到最低标准等级的企事业单位即通报电力、工商、税务、经贸等部门予以断电、吊销相关证照,并定期在泉州晚报等媒体上公布名单,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提高标准化建设的公信度。截至目前,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大中型企业对照“国标”提升评审达标256家、小微企业对照“国标”提升评审达标1213家。 

      2、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监察220元岗位津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除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执法车辆、执法装备以外,2014年以来共投入100余万元用于购置执法服装、移动执法装备、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和监控系统维护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基础,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为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覆盖面,每年都积极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做到监管人员持证执法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3、开展全民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借助微信公众号“南安安全在线”,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文化。自开通以来,已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75条,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日常安全知识、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救援处置、企业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等。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1613号),组织2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有镇村干部、村级安监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综合培训。315日至18日,组织1094家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监控体系业务培训; 4月25日-26日,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卫生暨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624日,组织开展全市诚信体系建设业务培训,今年来已累计培训人数5000多人次。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南安委办〔201635号)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了“6.15”中石油榕桥北加油站应急预案演练、“6.16”仑苍镇安全生产法律咨询、“6.29”武荣公园安全生产健步走宣传活动等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安全生产“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安监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09.38万元,本年收入508.63万元,本年支出503.2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4.71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508.6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8.25万元,下降3.4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97.0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11.59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503.2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5.42万元,下降2.9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59.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2.25万元,公用支出7.28万元。 

      2. 项目支出243.7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92.4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9.78万元,增长4.1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65万元,下降87.38%。主要原因是2016年单位离退休费由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代为发放。 

      (二)行政单位医疗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调入人员增加,医疗保障支出增加。 

      (三)行政运行250.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5.98万元,增长35.76%。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调入人员增加及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范围扩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2.8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0.89万元,减少11.71%。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部分项目于上年度完成,本年度经费开支缩减。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85万元,同比下降46.3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45.96%,主要是:2015年末公务用车运行费为4辆车的运行维护费,其中2辆为我局所有,2辆为市政府办公室所有(已超使用年限,鉴于我局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任务繁重,经特检为我局使用),原属市政府办公室的2辆公务用车已于2016年报废。  

      (三)公务接待费3.5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业务联系、聘请专家、专项检查、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执法执勤、事故调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3 批次、接待总人数445人次。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0.28%,主要是: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按照食宿标准安排工作餐,一切从简,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8万元,比2015年下降31.39%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11.南安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12.南安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3.南安市安监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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