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老年助餐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5〕122号)文件精神,现下拨老年助餐省级补助资金1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有关乡镇(街道)层面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
二、工作要求
1.请有关乡镇(街道)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切实抓好所辖区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设施设备并拨付补助资金,引导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复制的运营机制与模式。
2.请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将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499项“其他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附件:2025年老年助餐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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