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安市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08-06 10:34 阅读人数: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经汇总,本级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210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185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6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74万元下降44.8%,主要是严格出国境审批手续;公务接待费398万元,比年初预算的705万元下降43.5%,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经费531万元,比年初预算的860万元下降38.3%,主要是坚持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185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446万元下降18.0%,主要是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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