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安市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01-04 15:36 阅读人数:1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意见和省政府工作安排,经南安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南安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6.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08万元,公务接待费474.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2.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67.04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南安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354.95万元,下降38.36%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市财政局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市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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