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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安市委统战部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
2024-12-05 13:39 阅读人数:1

码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闽财行指〔2024〕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7万元予以下达,款列“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管理,有效把握资金支付进度,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附件: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中共南安市委统战部 南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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